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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合約的閱讀方法與重要條款: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 的談判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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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
英文契約書の読み方と重要条項: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の交渉ポイント - ELTスクール 英語学習コラム
田中 達也

作者: 田中 達也|ELT 日本法人代表

當您收到海外合作夥伴寄來的英文合約時,是否曾有過這樣的煩惱:「不知道該從何讀起」、「無法判斷哪些是重要條款」、「想提出修改建議,卻不知道如何用英文表達」——這些問題不僅是法務部門,也是負責海外業務的同仁們共通的困擾。

英文合約乍看之下龐大而複雜,但其實有其固定模式。只要理解其結構,並掌握對風險影響較大的重要條款的閱讀方法,就能有效率地審閱合約,並找出談判的關鍵點。

本文將以三步驟整理出高效率閱讀英文合約的程序,並以業務人員也能理解的程度,解說 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Termination、Governing Law & Dispute Resolution 這五個風險影響最大的重要條款之閱讀方法與談判要點。

英文合約「看不懂」的真正原因——法律英語的三大障礙

無法順利讀懂英文合約的原因,不僅僅是英語能力不足。法律英語與一般商用英語之間,存在著三個結構性的障礙。

障礙①:句子異常冗長。在英文合約中,一個條款長達數行甚至十幾行是很常見的。主詞和動詞之間夾雜著一連串的修飾語,以及如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包括但不限於) 或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因~產生或與~相關) 等多重插入片語。若不習慣這種句型結構,就很容易找不到句子的主詞和動詞,最終「搞不清楚到底在說什麼」。

障礙②:與日常英語意義不同的法律術語。在英文合約中,shall 意指「必須~」(義務),may 意指「可以~」(權利),notwithstanding 意指「儘管~」,provided that 則意指「但書;惟~」。如果用日常英語的感覺來解讀這些詞彙,可能會將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完全理解錯誤,帶來極大風險。

障礙③:英美法特有的概念。Indemnification (彌償)、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 (聲明與保證)、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責任限制) 等概念,在日本民法中沒有直接對應的詞彙,僅僅翻譯成中文也無法理解其本質。例如,英美法中的 Indemnification 多半基於不以過失為要件的嚴格責任 (Strict Liability) 原則,這與以可歸責事由為前提的日本法損害賠償,在根本上有所不同。

要跨越這三大障礙,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理解英文合約的結構,並記住重要條款的模式。以下章節將為實務工作者提供一份閱讀指南。

審閱英文合約的三步驟——高效率的閱讀順序

從第一頁開始逐字閱讀英文合約,是最低效率的做法。高效率的審閱應遵循以下三步驟。

Step 1:掌握整體結構

首先,在30分鐘內快速瀏覽合約的整體架構。英文合約通常具有以下結構:

合約開頭是 Recitals (前言/鑑於條款),描述簽訂合約的背景與目的。接著是 Definitions (定義條款),列出合約中使用的關鍵詞彙定義。之後是交易的具體條件 (產品/服務內容、價格、交期、付款條件等),並詳述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後半部的 General Provisions (一般條款) 則包含 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Termination、Confidentiality、Governing Law 等,最後附上 Signature (簽署) 和 Exhibits/Schedules (附件)。

先在腦中建立這幅全貌,有助於理解各個條款在合約中的位置及其扮演的角色。

Step 2:鎖定高風險條款

掌握整體結構後,下一步是標示出風險影響較大的條款。在英文合約中,風險最高的通常是以下五個條款:

Indemnification (彌償條款)、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責任限制條款)、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 (聲明與保證條款)、Termination (終止條款)、Governing Law & Dispute Resolution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條款)——優先精讀這五項,就能有效率地掌握合約整體的風險輪廓。

Step 3:確認主詞與動詞

精讀高風險條款時,最重要的是準確地找出「主詞」和「動詞」。英文合約的條款句子冗長且修飾語多,因此很容易忽略主詞 (權利義務的主體 = 誰) 和動詞 (權利義務的內容 = 做什麼/不做什麼)。

實務上的訣竅是,先找出主詞 (例如 "The Supplier shall..."),接著找到 shall/may/shall not 後面的動詞 (例如 "...shall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然後再閱讀後續的受詞和條件。可以先跳過修飾語,掌握句子的骨幹 (誰 → 做什麼 → 對誰 → 在什麼條件下),之後再深入閱讀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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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重要條款】解析英文合約中風險影響最大的條款

① Indemnification (彌償條款)——「誰、彌償什麼、到什麼程度」

Indemnification (彌償條款) 規定,若一方當事人因違約或第三方索賠而蒙受損失,另一方當事人有義務對其進行彌償。這是英文合約中金錢影響最大的條款之一,也是律師們最為謹慎處理的條款。

閱讀 Indemnification 條款時,應注意三個關鍵詞:Defend (防禦) 指的是,當第三方提出索賠或訴訟時,彌償方有義務自費聘請律師進行辯護。Indemnify (彌償) 指的是,彌償因辯護結果而產生的損害賠償金或和解金的義務。Hold Harmless (使免受損害) 則是指,使被彌償方免於承擔任何損害的義務。這三者概念相似但不同,條款中包含哪些詞彙,將大幅影響彌償的範圍。

閱讀重點在於,首先確認彌償的觸發條件 (trigger),也就是發生什麼事會啟動彌償義務。典型的句型是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any breach of this Agreement" (因違反本合約或與之相關所產生)。其次,確認彌償的範圍,是否包含律師費 (attorneys' fees) 這一點,在訴訟成本高昂的美國交易中,會產生重大差異。

談判要點方面,可考慮提出以下修改:

增加過失要件。英美法的 Indemnification 原則上是無過失責任 (Strict Liability),但作為日本企業,插入 "attributable to the fault or negligence of [Party]" (僅限於可歸責於[某方]之過失的情況) 的條件,以排除在己方無過失情況下的彌償義務,是相當重要的。

排除重大過失與故意。沒有必要連被彌償方有重大過失或故意的情況都進行彌償。應爭取加入除外條款,例如 "provided, however, that this clause shall not apply to any Claims arising from the gross negligence, bad faith, or willful misconduct of [the indemnified party]"。

設定彌償金額上限。Indemnification 條款本身通常沒有金額上限,因此在實務上,必須與後述的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條款連動,設定一個上限。

②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責任限制條款)——損害賠償的「上限」與「排除項目」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責任限制條款) 規定了因違約等事由,當事人所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上限金額,以及排除在賠償範圍之外的損害類型。此條款與 Indemnification 條款相輔相成,必須將兩者視為一個整體來閱讀。

此條款由兩個部分構成:

Liability Cap (賠償上限) 設定了當事人所需承擔的損害賠償總額上限。典型的規定方式如:"the aggregate liability of either party 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this Agreement during the twelve-month period preceding the claim]" (任何一方的累計賠償責任,不得超過索賠前12個月內依本合約已支付或應支付的總金額)。

Exclusion of Damages (損害類型排除) 則是將特定類型的損害排除在賠償範圍之外。Consequential damages (衍生性損害)、Indirect damages (間接損害)、Incidental damages (附帶性損害)、Lost profits (所失利益) 是典型的排除對象。常見的句型是 "Neither party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consequential, indirect, incidental, or special damages, including lost profits" (任何一方均不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的任何衍生性、間接、附帶或特殊損害負責)。

談判要點中最重要的有以下三點:

上限金額的設定依據。依據產業和風險狀況而定,SaaS 合約的上限通常是年度合約金額的1至2倍,製造業的供應合約是合約金額的100%,併購交易則是交易金額的特定比例。應對照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來判斷其合理性。

設定 Carve-out (除外項目)。對於故意/重大過失 (willful misconduct / gross negligence)、違反保密義務 (breach of confidentiality)、侵害智慧財產權 (IP infringement) 等情況,通常會談判將其排除在 Liability Cap 的適用範圍之外,要求全額賠償。應確認是否有類似 "The limitations set forth in this Section shall not apply to [Party's] obligations under Sections [Indemnification] and [Confidentiality]" 的除外文字。

Indemnification 與上限的關係。Indemnification 條款下的彌償義務是否受 Liability Cap 的限制,是決定合約整體風險分配的極重要關鍵。若合約中沒有明確規定,務必進行確認與談判。

③ 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 (聲明與保證條款)——「為自己說的話負責」的機制

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 (聲明與保證條款) 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保證,在簽訂合約的時間點,某些事實是真實且正確的。

典型的聲明與保證事項包括:當事人為合法設立且存續的公司 (due organization)、擁有簽訂合約的權限 (authority)、合約不違反法令 (no conflict)、沒有未決的訴訟 (no litigation)、未侵害智慧財產權 (non-infringement) 等。

此條款與 Indemnification 條款密切相關。若聲明與保證不實 (breach of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就會觸發 Indemnification 條款,導致做出不實聲明的一方產生彌償義務。

談判要點方面,插入 Knowledge Qualifier (知悉範圍限定) 相當重要。透過加上 "to the best of [Party's] knowledge" (據[某方]所知),可以限制因不知情的事實而需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此外,Materiality (重要性) 的限定——例如在 "no material litigation" (沒有重大的訴訟) 中加入 material 一詞,可以降低因輕微事項而被認定為違反保證的風險。

④ Termination (終止條款)——確保退場機制

Termination (終止條款) 規定了終止合約的條件與程序。當商業情況發生變化時,它作為「退場機制」,具有極其重要的實務意義。

終止的觸發條件主要有三種:因 Material Breach (重大違約) 而終止、因 Insolvency (破產/無力償債) 而終止,以及 Termination for Convenience (為便利而終止,即無須理由的終止)。

因重大違約而終止的情況,通常會設定 Cure Period (補正期)。典型的結構是:"If either party commits a material breach of this Agreement and fails to cure such breach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ving written notice thereof, the non-breaching party may terminate this Agreement" (若任何一方對本合約有重大違約,且在收到書面通知後[30]天內未能補正該違約,非違約方得終止本合約)。

談判要點方面,務必確認是否有 Termination for Convenience 條款。若有此條款,便可在給予一定預告期的情況下,無須理由終止合約。這是從對己方不利的合約中退場的重要手段。此外,Cure Period 的長度 (太短則補正機會不足,太長則可能導致問題被擱置) 以及終止後的智慧財產權歸屬、殘存條款 (Survival Clause:合約終止後依然有效的條款範圍) 也是談判的對象。

⑤ Governing Law & Dispute Resolution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條款)

Governing Law & Dispute Resolution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條款) 規定了適用於解釋合約的法律,以及發生爭議時的解決程序。此條款通常位於合約末尾,但卻是影響整個合約解釋的關鍵條款。

準據法的選擇,直接影響合約其他條款的解釋。例如,以紐約州法為準據法和以日本法為準據法,對於 Indemnification 的解釋或損害賠償的範圍可能會大不相同。

爭議解決方式主要有訴訟 (Litigation) 和仲裁 (Arbitration) 兩種選擇。在國際交易中,仲裁較為常見,這是因為根據《紐約公約》,仲裁裁決可在超過150個國家執行,而外國法院的判決則可能難以執行。談判要點方面,選擇在中立地點 (如新加坡、香港、倫敦等) 進行仲裁,通常是較容易達成共識的方案。仲裁機構方面,有 ICC (國際商會)、SIAC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JCAA (日本商事仲裁協會)、HKIAC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等,選擇不同的機構會影響程序的效率、費用及仲裁員的素質。

英文合約談判的實用句型

在審閱英文合約時發現需要修改的地方後,下一步就是談判。提出修改建議時,以對方容易接受的方式溝通至關重要。以下介紹合約談判中常用的句型。

提出修改建議時,附上修改的理由與目的,更容易獲得對方的理解與合作。

  • "We'd like to propose an amendment to Section [X]. Our concern is [specific risk], and we believe this modification would better reflect the risk allocation we discussed."

限定條件時,採用「有條件接受」而非「完全拒絕」的形式,能讓談判更順利。

  • "We're comfortable with this clause in principle, provided that it's limited to cases of material breach and subject to the liability cap in Section [Y]."

婉拒對方提案時,明確說明拒絕的理由,並盡可能提供替代方案。

  • "We understand your position on unlimited liability, but we're unable to accept that level of exposure. As an alternative, we could agree to a liability cap equal to [X] times the annual contract value."

建議修改措辭時,在確認對方意圖的同時,提出更明確的表達方式。

  • "We want to make sure we're aligned on the intent of this clause. Would you be open to rewording it as follows, which we believe captures the same intent more precis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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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了解結構、掌握重點、鎖定談判要點」

要讀懂英文合約,起初或許是件苦差事。然而,透過反覆練習「掌握整體結構、鎖定高風險條款、確認主詞與動詞」這三步驟,閱讀合約的速度與風險判斷的準確度必能穩步提升。

只要記住本文介紹的五大重要條款 (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Termination、Governing Law & Dispute Resolution) 的模式,即使是初次接觸的英文合約,您也能自然而然地看出「應該關注哪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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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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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該確認的是 Governing Law (準據法) 和 Dispute Resolution (爭議解決) 條款。這兩項條款決定了整個合約的解釋方式以及發生爭議時的處理程序,因此先掌握這兩點,便能確立閱讀其他條款的方向。接著,應一併確認 Indemnification (彌償) 和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責任限制) 條款,以掌握合約整體的風險狀況 (即最壞情況下需承擔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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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mnify 是指以金錢補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 (如損害賠償金、和解金等) 的義務。Hold Harmless 則是確保對方免受任何損害的義務,有時會被解釋為比 Indemnify 更廣泛的概念。此外,Defend 是指當第三方提出索賠或訴訟時,自費聘請律師進行抗辯的義務。如果這三者並列 (indemnify, defend, and hold harmless),則意味著承擔最廣泛的彌償義務,因此若己方為彌償方,應考慮限制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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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上限因行業和交易性質而異,但以下可作為一般參考標準。在 SaaS 和 IT 相關合約中,通常是過去12個月支付金額的1至2倍;在製造業的供應合約中,針對因瑕疵產品造成的損害,上限通常是合約金額的100%;在顧問合約中,則是服務費用的1至3倍。然而,這僅為一個起點,仍需根據交易的風險狀況和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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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工具對於掌握英文合約的整體內容或草擬初稿很有幫助,但僅僅翻譯並不能算是審閱。審閱英文合約的工作包括識別法律風險、找出對己方不利的條款,以及制定修改方案。AI 可以輔助理解「合約寫了什麼」,但要判斷「該條款對公司會帶來何種風險」以及「在談判中應如何修改」,則需要對商業和法律背景有深入的理解。建議將 AI 作為輔助工具,同時保持親自確認重要條款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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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易金額較小,且使用公司自家的標準合約,有時僅由業務部門處理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合約是對方提供的草案,且包含 Indemnification、Limitation of Liability、Governing Law 等條款,則強烈建議交由法務部門或外部律師審閱。這些條款看似制式,但一字之差就可能導致風險程度大幅改變。最有效率的流程是:先由業務部門根據本文介紹的五大重要條款檢查點進行初步確認,找出風險點後,再諮詢法務部門。

关于作者

田中 達也

田中 達也

ELT 日本法人代表

畢業於早稻田大學創造理工學部綜合機械工學科,其後進入該校研究所,專注於數值流體力學分析研究。研究所就讀期間,以客座研究員身份在美國休斯頓的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從事太空船的流體模擬研究。返回日本後,在繼續研究的同時,亦在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和倫敦帝國學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籌辦職業博覽會。2019年,仍在學期間便創立了 Sekijin 合同會社(現為 ELT Education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與英國法人實體 ELT School of English Ltd. 合作,開展針對日本市場的線上英語會話業務。自創業以來,已為超過1,000名英語學習者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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